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
关于解除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的
通知
各乡镇(街道)、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:
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汛情发展趋势,按照《永兴县防汛应急预案》规定,县应安委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8:00 时解除全县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。当前,我县正处于降雨集中期,各乡镇(街道)、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,重点做好山洪危险区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防御,加强水库、电站闸坝、临水临崖道路、中高风险斜坡区等重点部位、重点工程、重要区域的巡查防守工作。经相关部门现场评估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方可根据指令有序组织避险转移人员返回,并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,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,抓好险工险段抢修,确保安全度汛。
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
2026年5月22日
责编:李芷蔓
来源: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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